党委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党委职责,完善管理制度,理顺党政关系,依据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党政议事规则要求,制定天津市人民医院党委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做出决议、决定的事项
1.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在医院贯彻执行的主要措施。
2.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方面重要制度和规定的建立、修改。
3.党委组织结构和党支部的设置与调整。
4.批准党支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分工。
5.医院中层行政管理干部的任免,中层干部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调出、人才引进。
6.后备干部的选拔、中层党务干部和工会、共青团的干部推荐、培养。
7.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除名、退党和党纪处分。
8.党内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
9.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10.党委、纪委年度计划和总结,党委重要工作报告,向上级党委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
11.党委、纪委改选工作报告,改选方案和候选人名单。
12.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统战政策、老干部政策的重要措施。
13.上级规定由党组织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党委会审议的事项
1.职代会决议、行政提请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2.工会、共青团改选工作报告,改选方案和候选人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院长每半年一次的工作报告。
4.行政业务重大问题的决定方案。
二.议事形式
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会议由书记主持。
三.议事程序
(一)凡提请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提出相应方案及实施计划、措施。
(二)党委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方案和计划安排会议议题,交书记审定。
(三)党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实行表决制,但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一般不宜做简单表决,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议。
(四)党委会在审议行政重大问题时,应吸收行政领导参加。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重大问题决策时,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协商,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无条件执行。
五.落实党委议事规则的主要措施
(一)书记处于党委领导班子的核心位置,自觉增强合作共事的意识,是顺利贯彻执行本规则的保证。
(二)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
(三)不断加强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四)领导带头执行各项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院党委的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六大的有关要求制定天津市人民医院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市委各项决策和要求得到坚决、及时、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2.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结合天津市卫生工作和医院工作的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和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着眼于中低收入的广大人民群众。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的制度,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要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
5.坚持在宪法、法律和党规的范围内活动。
二.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卫生部、市卫生局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
2.讨论研究医院改革与发展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医院工作的中、长期计划;重大医院改革方案及措施;医院资源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进步的规划和措施;重要基建项目;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医院临床、行政职能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3.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群众工作等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
4.讨论决定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讨论决定院管干部的任免、奖惩、离退休。
5.讨论研究医院党委本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要点;讨论通过纪委本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6.审议以院党委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工作报告。
7.审议报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或报告;审批基层党支部提出的重要请示。
8.研究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审议报院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
10.其它应由党委会讨论的问题。
三.会议安排
1.院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的第三周,如有紧急需要研究的问题,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院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院党委委员参加。院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3.院党委会列席人员,由书记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确定。
4.院党委扩大会议,可根据议题情况召开,扩大范围由书记办公会确定。
5.院党委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请假。对讨论的议题有意见,应在会前提出。
四.会议的程序和要求
1.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院党委委员提出,由书记办公会或书记确定。会上临时提出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一般不予讨论。会议讨论的问题,应由党委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的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前分送与会同志审阅,准备意见。对干部任免等会前需要保密的议题材料,可在会上发给与会人员。
2.党委会对议题的讨论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如会议对决定的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应缓作决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做决定。对重大问题实行表决制度,表决可采取举手方式或其它方式进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并执行集体的决定。若必须修改原决定,需提交党委会重新审议,个人不得擅自做主。
3.会议的决定必须认真落实,要按照党委工作的分工,及时完成党委会决定中本人应分管的工作。
4.院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委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告党委会。
5.出席党委会及党委扩大会的与会人员,均应保守党的秘密,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不应泄露的会议内容。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质,根据卫生局党委的要求,制定天津市人民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习原著为主。
-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
- 学习经济、卫生、金融、科技、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项新知识。学习广大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
二.学习的要求
-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努力把理论学习同国内外形势联系起来,同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联系起来,同医院实际联系起来,同增强党性、自觉改造主观世界联系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 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主题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在全面、正确领会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创新的自觉性。
- 在学习讨论中提倡敞开思想,各抒己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通过学习,提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
三.学习的方式
- 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
- 集体学习以医院党委中心组为主要形式,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负责召集。中心组每两周利用半天的时间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学习体会。
- 院班子成员应制定个人理论学习计划,挤时间自学,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每年要写出一篇学习体会或调查报告。
- 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按照局党委的规定,积极参加局组织的领导干部读书班,集中时间,系统学习理论。
- 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组织参观学习,举办报告会、学习讲座,聘请专家学者讲课。
四.学习的检查与考核
- 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做到出席情况有考勤,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成果有检查。
- 建立学习考核制度。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
- 院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将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
五.中心组成员
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办、院办主任。
六.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
中心组集体学习的组织服务及资料准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四.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委,以便派人参加。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本院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要议题。
2.党委或委托党办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六.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七.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 八.民主生活会后的15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
九.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保证权力干净运行,院党委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做出的廉政承诺,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廉政承诺,请全院职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两个务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尽心竭力地做好医院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廉政工程,自觉依法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用权力。在基建工程招标、药品招标采购等工作中,要坚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去运作,领导班子成员决不插手、不打招呼、不写条子,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保证权力干净运行。
三.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接受监督,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医院党委记录在案。
四.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拒收钱物。凡科室及个人向医院领导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绝不了的立即送交医院纪检部门记录在案,并由纪检部门了解情况,退回所送科室及个人。
五.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认真抓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加强党内监督、教育和管理。坚决支持医院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坚决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凡医院领导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借医院领导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有关部门要一概拒绝,并向医院纪检部门报告。????????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为严肃党纪、政纪,规范各级干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保障医院的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范。
一.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包括: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在从事医疗活动中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及患者给予的“红包”。
二.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对于“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对患者利益有影响”的宴请一律不准参加。更不准参与任何带有“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
三.不准接收与其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他人给自己手机充值。由于难以谢绝而接受的,本人应及时向单位纠风部门报告,并在七天内上交。
四.不准任人唯亲,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以上廉政规范和中央、中纪委、市纪委、局纪委制定的有关自律规定,清政廉明、尽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如有违反,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包括
1.中央各部委副部级以上、本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卫生局重要领导同志到医院调研、视察、指导工作等情况。
2.各科室重要社情及各种危害安全稳定的动向、苗头等紧急情况。
3.自然灾害、重大伤亡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情况。
4.各科室涉及医院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改革举措。
5.各科室与境内外不同所有制法人及个人之间的合资、合作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出租与转让事项。
6.社会各界名人就诊,医疗卫生界名人逝世及本科室知名专家工作变动等。
7.按照有关规定,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要求
1.重大事项报告作为一项政治纪律,由各科室主任负责。
2.落实民主集中制。涉及本科室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经科主任、支部书记、护士长、工会代表集体讨论,并上报院领导集体讨论。
3.各科室要保证及时、准确地向院领导报告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于迟报、瞒报、漏报,要及时妥善处理。对于影响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按党纪、政纪追究科室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重要疫情、灾害、事故及有可能对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紧急情况,除按卫生部、市委、市人民政府、卫生局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外,要立即报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或值班室),电话:87729508/2134;87729568/2133
干部管理工作
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提出的“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后备干部队伍的建立与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范围
- 院党委的正、副书记、纪委书记。
- 院行政正、副职领导干部。
二.数量与结构
- 后备干部的数量不少于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人数。党政正职和近期内需要补充人选的职位,应按一比二比例准备后备干部。
- 后备干部的整体结构要与现班子的整体结构结合起来,使领导班子逐步实现专业配套,知识互补,年龄形成梯次、门类齐全,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 要注意物色党外干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三.条件
选拔后备干部时,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以革命化为前提,既要看他们的年龄优势,又要注意考察他们是否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胜任岗位指责的领导才能。
- 政治素质。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经得起政治斗争的考验。
- 理论素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
- 清政廉洁,克己奉公,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 有较强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发展潜力。不仅要有较高的知识水平,还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在决策、用人、创新、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 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错误行为作斗争。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 一般具有所备职务下一层次的领导工作经历,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 年龄要适合领导班子的梯次年龄结构,主要是40岁左右,以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为主体,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正职的后备干部在政治上要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领导艺术,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胸襟开阔,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四.产生程序
在后备干部的选拔确定上,要严格按照充分走群众路线,党委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报局组织处备案的程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座谈推荐或个别征求意见推荐等方式。也可以从年终民主评议和考核中层领导干部中物色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
五.培养
在确定后备干部的同时要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要本着定向培养的原则,缺什么补什么。要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有意识、有计划地进行培养。
- 有计划地送他们到党校或管理干部学院进行培训,组织和引导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尤其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世界历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和共产党史。要积极鼓励他们业余学习。
- 在实践中积累经验,经受锻炼和考验。放到艰苦岗位上,让他们承担一些急、难、新的任务,经受复杂环境的磨练;放到重要岗位上,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同时进行岗位交流,在党务与行政之间,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之间进行交流,在岗位交流中增长才干。
- 由老同志进行传、帮、带。
六.考核
每年要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同时也要对培养、锻炼的情况进行阶段考核。主要内容:思想政治情况,工作情况,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提高情况,原有缺点克服情况,接受培训和学习情况,奖励和职务变动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分析成熟程度,进一步修改原定的培养方向和培养计划,并填报后备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七.日常管理
后备干部名单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不断滚动,实行动态管理。要结合领导班子的建设,把新发现的优秀人选及时补充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对于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和考核,个别不适合作后备干部培养的人员调出名单。新增后备干部,要同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后备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基层单位后备干部名单”,“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
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教卫工委和市卫生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人民医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走在时代前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关系医院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把学习理论与总结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结合起来,与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2.注重培训质量。做好培训需求的调研分析,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制定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培训。重点对中层党政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优先对院级后备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加快培养一批会外语、懂业务,熟悉国际通行规则,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各类人才,适应我院加快发展的需要。坚持从严治学,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严格考试考核,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3.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初步形成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创新精神为框架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以需求为导向,实行组织部门按计划调训与干部自主参训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注意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按需施教,因材施教。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任职和在职定期进修制度,把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主要任务
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明确干部在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业务技能、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
1.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继续推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把握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科学体系,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现实问题的本领。
2.坚持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经常性的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等,使广大干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凝聚群众的人格力量,在推进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坚持抓好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培训。根据对各级各类干部的业务素质要求,重点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现代科技等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其他理论和知识。还要学习掌握计算机网络和外语等方面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要把学习各种知识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围绕国际国内重大的现实和战略问题以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讨论,努力培养干部的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创新精神,提高驾驭能力。为适应干部成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要学习历史、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4.坚持进一步提高文化水平和改善专业知识结构。积极引导和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从工作需要和提高自身素质需要出发,坚持在职自学,提高学历层次和科学文化水平,改善专业知识结构,使之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具体要求
1.加强对中层党政干部的培训。对中层党政干部,要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履职能力开展教育培训。坚持每年不少于1个月到党校等培训基地脱产进修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健全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大力抓好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办好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加强年轻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着力提高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采取选派年轻干部外出进修和考察学习,轮岗锻炼等方式,多渠道地培养年轻干部,使之成为能够担当重任的新一代领导人才。
3.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训。围绕我院建设发展需要,以培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和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认真执行继续教育法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经过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和市内知名的学术、技术权威或专业技术骨干。
4.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的培训工作,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妇女观教育,特别要注意培训其中优秀的年轻干部。
三.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落实保障措施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医院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预算,设立院管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每年10万元,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对经组织推荐参加MBA、研究生学历学习的干部,毕业后持毕业证由本医院报销学费。
(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把经过培训作为选用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
四.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 院党委要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各项任务的完成。
? 坚持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实行在院党委和医院领导下,由医院党办、人事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
? 建立医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我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和党办、人事主管干部教育培训的职能。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审批和备案制度。推动医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水平。
中层党政干部年度民主测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结合落实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全面评议、考核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通过评议和考核,一方面,为评价、奖惩、任免干部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激发干部积极进取的精神,鼓舞士气和干劲,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测评考核对象和参评人员
考核对象:医院各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主任、主管)。
参评人员:医院临床科主任、党支部书记、护士长,工会和团委负责人。
三.测评考核的主要内容
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内容:
⑴是否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与本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用理论指导实践。
⑵是否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⑶是否具有较好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围绕医院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能团结协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⑷是否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真抓实干,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条理、效率高、不拖拉、不推诿,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⑸是否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⑹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尽心竭力地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⑺是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改革,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⑻出勤情况。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采取民主测评与医院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6月份,具体分为准备、测评、考核、反馈与考核结果的运用五个步骤。
1.准备阶段:医院党委办公室向被考核人下达考核通知,被考核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一年来自己的工作情况,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写出个人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⑴述职者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期内的工作目标;⑵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⑷今后的打算。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医院召开由参评人员参加的述职大会,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述职。
2.测评阶段:医院党委办公室向到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被考核人按照德、能、勤、绩的内容,进行背对背的测评,并填写“中层党政干部民主测评表”。
3.考核阶段:医院中层党政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意见,填入“中层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4. 反馈阶段:考核结束后,医院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被考核人反馈测评、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差距,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测评、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干部调整、升降,职岗工资是否全额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中层党政干部年度民主测评、考核工作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组织工作
党支部工作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依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市委、市卫生局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促进“人民医院作为国际一流现代化大型医院”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实行规范化目标管理,其中包括党支部工作规范和党员作用规范,并按照规范化内容要求,逐步实现党支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
第五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科室可设立党支部。
党支部一般按科室党员人数设置,不能独立设置党支部的可按相关专业学科设立联合党支部或综合党支部。
第六条?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3-5人组成,每届任期2-3年。支委会可设书记l名,支部委员若干名,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兼管保密工作)等。支委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方面的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l名,每届任期2-3年。
党支部书记由医院党委批准后,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应由经过一定党内生活锻炼,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好,坚持原则,工作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威信较高,具有奉献精神的正式党员担任。
党支部书记队伍原则上坚持专、兼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党支部书记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2年以上的党龄,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三.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第八条? 党支部是所在科室的战斗堡垒,对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其主要任务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职工,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组织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科室的重要事项,如学科发展、年度计划、人才队伍建设、行风建设、人员考核、绩效考核奖惩等,带领党员、群众努力完成本科室的工作任务。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科室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沟通情况。?
6.坚持标准,积极主动地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做好入党申请人的培训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临床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每年发展党员中临床一线技术骨干的发展比例应达到70%以上,特别注意在45岁以下的“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7.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好“四必访”“四必谈”工作,即:职工家遇不测,生病住院,原因不明的缺勤,生活严重困难必须家访和看望;职工情绪变化,受批评处分,发生医疗纠纷,职工闹矛盾必找谈心。
8.注意协调和发挥本支部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
9.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群众遵守法律、党纪政纪和院规院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医院和社会的稳定。
四.党支部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计划总结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每年末要对本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院党委和本支部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提交需要讨论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分析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处理日常工作,讨论研究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半年讲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而定,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第十一条? 党日活动制度。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绝大多数要在党日活动中落实,党员必须参加党日活动。党日活动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两周进行一次,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
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履行责任目标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第十三条? 党支部和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每年向院党委汇报一次党支部建设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
第十四条? 党员责任区制度。党支部确定党员要联系1-2名党外群众和团员,和他们结对子,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思想动态,讲理想信念,帮助提高业务知识,开展宣传教育,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行政科主任、工会分团主席、团支部书记参加的联席会,由行政科主任报告工作,内容包括科室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科室建设的设想及科室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等。
第十六条? 党员议事制度。发扬党内民主,每半年党支部将党的建设、科室建设、医院建设的情况作为党员议事的主要内容,并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
第十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每年年终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议结果要与党员的奖励和惩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党员的作用。
第十八条?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党员应当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党员于每月15日前将党费交党支部,党支部要认真登记,并于每月18日前交院党委。党委每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
五.党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 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认真执行党支部交办的工作。党支部对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六个月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支部大会,给予自行脱党的组织处理。
第二十条? 党员外出两周以上,应向党支部请假,回来后应当及时销假。
第二十一条? 党员在调动工作时,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长期将组织关系留在医院,又不与医院联系的党员,应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有义务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组织观念教育,避免出现党员因缺乏基本知识而造成违纪现象。凡出现此类现象的,当年所在支部一般不得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一般不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第二十三条? 因公、因私长期出国(超过半年以上)的党员,需到医院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共产党员因公因私事出国出境请假审批表》,预交出国出境期间党费。凡超过规定请假期限未归,并超过半年不与医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到民营企业离岗挂编的党员,需到医院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保留党籍或停止党籍手续,由本人填写《共产党员保留党籍或停止党籍审批呈报表》。办保留党籍手续时,一般最长可保留三年,根据保留党籍年限,预交党费。凡超过保留党籍期限未归,并超过半年不与医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凡工作岗位变更的党员及入党申请人,需在接到工作变更通知后,到其所在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党支部填写 《党员或申请人所属党支部变更登记表》,报医院党委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党员一般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到离退休党支部。对于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和特点,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上进行妥善安排,原则上每月活动一次。除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以外,都应该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
六.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35岁以下的人员入党一般应履行团组织推优手续。
第二十八条? 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进行培养、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按要求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党支部需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通过组织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通过党校系统培训,重点解决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入党的问题。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和考察,条件具备的经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可列为发展对象,报院党委预审合格后,履行发展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准备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需经公示后,再召开支部大会。
第三十条? 重视和加强临床一线中青年技术骨干,特别是在45岁以下“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临床青年学术骨干制度,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三十一条? 重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要及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支部要指定专人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考察,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申请,并报院党委审批。
第三十二条? 按照个别吸收、坚持标准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决杜绝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七.党支部的目标管理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党支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每季度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一次,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评比。两年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院级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的考核内容:
(—)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精神。
2.围绕医院及科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支部所属科室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方向正确。
3.落实好党政联席会制度,协助科主任保证支部所属科室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科技进步、人才培养等项工作的落实及各项业务经济指标的完成。
4.党支部定期分析支部党员、职工队伍的思想现状,及时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支部所属科室无党员、群众违纪违法及行业不正之风现象发生。
(二)党员的教育管理
1.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措施得力。按时收缴党费,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对出差、在外进修、因公因私出国的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党员自觉执行医德规范,在科室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和带领广大群众完成或超额完成科室的各项医疗任务指标、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
3.增强党的组织观念,落实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党员议事制度等,自觉交纳党费,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三)群众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认真抓好职工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
2.围绕卫生改革,结合院科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支部所属科室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科室职工有顾全大局的观念,工作热情高,团结协作好,无职工矛盾问题出现。
4.关系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落实好支部所属科室中的“四必访”“四必谈”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注重发挥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指导支持他们的工作。
(四)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1.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带头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2.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日活动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生活会。
4.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活动正常,组织活动记录完整,出勤率高,请假制度严格。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党支部凝聚力强。
5.支部委员会发挥团结协作精神好。
(五)组织发展工作
1.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党员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确保党员质量。按期完成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组织发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分析,年末有工作总结。
2.建立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定期组织申请人和积极分子听好党课,定期分析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按时认真填写考察表。帮助和指导共青团做好推优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支部的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由医院党委统一部署,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照上述考核内容,先由各党支部做好总结自评,在此基础上向院党委进行汇报。然后院党委深入党支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并征求党员、群众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根据综合考核评定结果,院党委反馈评选结果和整改建议,确定院级先进党支部。
八.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使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卫生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提高支部战斗力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工作紧密围绕医院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使党支部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增强我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并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考核标准
党支部工作考核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详见“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三.考核方法
1.院党委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各党支部按照考核办法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对所辖支部进行考核。
2.党支部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工作相结合,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3.党支部工作考核要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群众评议、自我评价、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
四.考核程序
1.党支部对照“党支部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年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自评打分。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全面总结报告党支部工作。在此基础上,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打分。
3.召开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打分。
4.院党委成立考核组,在查阅党支部年度工作手册、听取党支部工作总结报告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打分、党员群众评议打分的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评打分。
5.院党委根据考评打分结果,确定党支部类别。
五.奖惩
1.按考核得分情况,将党支部分为三个类别:90分以上为优秀党支部:61-89分为合格支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支部。
2.院党委要向全体党员和职工公布考核结果,并对优秀党支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党支部给予批评,限期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价党支部工作和年终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的党支部方可参加院级先进党支部评选。
六.本考核办法由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 总? 则
-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卫生局津卫党组[1997]5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 ?院党委每届任期四年,党支部每届任期两年,任届期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 ?要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精干的原则,确定党的委员会委员人数,党员在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名,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
- 选举前准备工作
- ?召开党委会批准,做出换届决议。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 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后,即可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 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员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附属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下一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 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 选举方法
- 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介绍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时党员有以下情况者可以不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正常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在服刑期间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者,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 ?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 ?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再进行正式选举。
- ?实行差额选举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且得票多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票相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同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 ?党支部的党员不足7人时,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 ?将正式选举的报告和改选后委员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支部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和创新问题上;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的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 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5.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6.发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十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征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医疗和业务工作实际,定期安排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即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津卫党组 [2002] 29号《关于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要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办室工作人员负责电化教育的日常工作。
2.利用医院职工之家的设备和阵地建立一个宣传网点。设专人定期播放,加强对宣传员、播放员的培训,保证电教经费的使用。
3.采取院科两级党组织集体播放的方式,每季度在医院党员中开展1-2次电化教育。
4.各支部利用党员活动日对党员电化教育内容进行讨论,保证教育工作收到实效。
5.电教的仪器和教材由党办室负责保管,设专人负责。
6.党员参加电化教育,各支部组织要做到有考勤、有备课、有讲解、有讨论,保证收看效果。
党员电化教育的内容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干部教育的现代化手段和重要方式,在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我院将“六个开展”作为党员电化教育的重点内容,力求通过具有实效性和可观性的电化教育,丰富党的组织生活,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以不断地增强。
1.开展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教育。
2.开展时事教育。
3.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
4.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5.开展保密知识宣传和保密法规教育。
6.开展学习和宣传全国各条战线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教育,开展学习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教育。
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是医院党委工作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作用,增强医院的凝聚力,现制定人民医院统战工作制度:
一、参政议政制度。根据会议的不同内容,特别是有医院的发展大计等有关会议,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使他们及时了解医院的中心工作,以利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二、情况通报制度。对医院的重大决策,如:重要部门干部的任免、重要改革制度推行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主要工作,向医院统战对象进行通报,更好地起到监督院务、事务的公开情况。
三、征求意见制度。对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改革等方面工作,以各种方式征求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情况通报会和征求意见会,听取统战对象对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谏言献策。
四、推荐培养制度。根据医院规定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推荐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医院中层领导工作。关注党外专家教授、学术带头人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为他们建立个人档案,关心他们各方面的进步。并积极做好向局系统人才库推荐优秀党外知识分子后备人选的工作。
五、统战宣传制度。积极向上级宣传部门、统战部门提供反映本单位统战成员为医院以及社会各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的稿件和信息,并通过医院院报、院刊,做好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六、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联谊工作。医院党委每年召开两次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联谊活动,加强各党派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增进了解。
七、院党委、各党支部要从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坚持做好中秋、春节期间慰问工作,执行好党外人士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重要变故通报制度,切实帮助有困难的统战人士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反映并给予答复。
八、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并在活动场所、经费等方面为民主党派提供便利,给予支持。
九、对贡献突出受到部、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党外人士,要以各种形式予以祝贺。
十、加强与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联谊、联系工作,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医院改革发展服务。
十一、高度重视统战人士信访工作,并及时妥善地处理好。
十二、对统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统战工作的制度化。医院党委要确立专门人员负责统战具体工作,年初要有计划,年末要有总结、把统战工作落到实际工作中去,形成制度。?
老干部工作
一、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各项老干部政策规定,坚持贯彻对离休干部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全心全意做好老干部工作。
二、建立老干部基本情况登记名册,系统了解和掌握每个老干部的状况,对老干部的生日、入党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个人简历、功绩、特长爱好、身体健康情况、家庭情况以及离休后发挥作用情况做到明白知晓。
三、离休干部中的党员编入医院离退休党支部,每月组织离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根据卫生局老干部处的要求,保证离休干部按照规定范围看文件、听报告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四、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好一年一度的离休干部查体工作,建立离休干部健康档案。
五、认真接待离休干部来访,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和给予处理,不拖拉,不推诿。
六、与老干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定期组织老干部家访和慰问。对患病老干部及时看望;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以及暑期内,深入老干部家中探望,并送去慰问品(金)。
武装部工作
一、认真落实市、区、局武装部工作,落实民兵整组工作“三落实”。
二、搞好民兵军事训练,提高民兵军事素质,并对民兵整组后组织民兵实弹射击。
三、负责专业干部、复员军人登记管理,搞好适龄青年民兵登记工作。
四、负责作好防汛抢险工作,落实防汛物资准备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务工作
公文处理工作规定
一、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党委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载体;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党和国家机密的重要环节。党委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带头执行办公规定,使公文处理工作有效地为加强党的建设,为医院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党委办公室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不得误传、积压和丢失。
四、党委办公室向上级党群部门行文,应按照隶属关系,主送上级主管领导机关,不得直接对领导机关处(室)多头分送,也不得越级上报。
五、党委办公室行文,应将请示、报告严格分开(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报告中不应夹带请示)。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不要报送领导个人。请示、报告应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注明签发人姓名。
六、公文格式。由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等部分组成。草拟、审批和签批公文,用钢笔或毛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用语和名称不得滥用省略,不使用生造的简化字。公文用16开或国际标准A4型纸,左侧装订。
七、公文起草基本要求: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情况确实,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畅通;书写工整,标点符号使用确切,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等准确。
八、公文处理工作内容: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包括签收、登记、分办、批办、承办、传阅、催办、归档、销毁;发文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印制、用印、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应建立收发文登记簿、承办单、制定拟文、印制、用印、立档统一格式;坚持办文程序,健全办文手续和制度。
九、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按保存价值分类管理。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可定期销毁,对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专人监督销毁。
十、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和擅自销毁文件。干部离开岗位要办理文件交接手续。
十一、 党委办公室设专、兼职文秘工作人员管理公文处理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报送信息规定
一、党委办公室报送信息是为党委领导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决策和指导工作进行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和任务。
二、报送的内容
1.卫生局党委和医院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医院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及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
3.分管工作中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应的建议等。
4.重要的工作情况和活动。
5.市卫生局对我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6.重要的社情、实情和突发事件。
7.其他各方面重要信息。
三、基本要求
1.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对路、适应。
2.每周三前将信息报送到天津市卫生局党办,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公章管理规定
—、党委办公室公章由专人管理。
二、认真执行用印登记。凡用公章必须按照用印登记簿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登记。
三、凡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种年报、计划、总结和各类上报材料,需经过党委书记审阅签字后方可用印。
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一、在医院党委重要文件发布和重大工作部署之后,党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科室和有关部门按期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向党委报告分管工作情况,一般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每月汇报工作一次。
三、加强日常催办。凡是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和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党委办公室都要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四、深入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医院党委决定下达后,党委办公室要及时深入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全方位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及时向医院党委做出专题综合报告。
保密工作
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资料、文件;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网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领导干部保密规定
- 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的秘密。
-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 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 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它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 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 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 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和赴外地进行公务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由保密工作部门协助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 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 接受记者采访时,非经批准,不能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 不擅自复印和销毁秘密文件和资料。
- 离退休的领导干部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医院指定的办公室进行;行动不便的,对要求必须阅读的文件,由医院派人送阅,阅毕即由来人送还医院。
报道保密规定
- 以下内容不允许作公开报道
- 国家法定恶性传染病疫情。
- 保密性文件、电传、图片、影视资料。
- 以下内容需报医院和市局宣传处审阅后公开报道
- 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科研工作动态及科研成果。
- 妇幼保健工作动态、计划生育统计数据、计划免疫统计数据。
- 自然灾害、重大恶性事故、重大食品中毒医疗抢救情况。
- 对台、对港、对外新闻报道稿件。
- 问题调查、批评揭露性质新闻稿件。
- 涉及卫生系统经济计划、概算、投资、床位、门诊率、住院率的内容。
- 精神病、职业病、传染病、性病(包括艾滋病)及各类特殊医疗岗位动态性报道。
- 新闻出版单位来采访时,提供信息部门应验明采访人员工作身份,同时上报医院宣传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应向采访人员申明哪些内容属于保密范畴,不能公开报道。
医疗卫生科技工作保密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科技保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 在医疗卫生科技工作中,要及时、严格、准确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卫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规定”,及时确定密级、保密期限,解密按程序办理。
- 在以各种渠道进行推广、转让、交流中,凡涉及保密内容者,必须到科教部门办理科技保密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以确保科技秘密的安全。
- 凡采取秘密方式引进的技术项目或秘密合同要根据我国《保密法》承担保密义务,以保护秘密渠道和国外友好团体及个人安全、利益。
- 医疗卫生科技论文在对外交流时,无论以何种载体形式和何种交流方式,均需在科教部门办理科技保密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
涉外活动保密规定
为了我院涉外活动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按照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 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在涉外活动中均需严格保守秘密。凡属保密的统计资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试验项目的关键技术、特有的传统工艺、技术诀窍、医药秘方,不准公开的灾情、疫情、内部书刊及影印外文书刊,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均不得对外泄露或提供。
- 凡不允许外国人参观的保密项目和地方,应加以回避、转移或覆盖。严禁在办公室接待外国人。
- 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包括内部文件、资料、刊物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等)出国或参加外事接待活动。如工作确需携带,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 出国人员在国外要严防被窃听、窃照,不得在旅馆、饭店、车船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谈论内部秘密。
- 在对外国通讯中要严守秘密。不准在明码电报和普通谈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 严防外国人利用各种方式向我国公民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或征集此类文章,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为外国人提供这种条件。发现此类情况,要予以制止。
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
- 秘密文件、资料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 收到秘密文件、资料后分类进行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阅、签发。
- 凡属领导传阅的文件、资料,封面要张贴文件传阅单,供领导传阅、签字。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领导之间不要横向传递。
- 病休在家的领导同志阅看秘密急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保密员将文件送到领导同志家中等候阅看,阅后即刻带回。
- 秘密文件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不准擅自给他人传看或传播。因工作需要,摘录的秘密文件需使用有编号的保密笔记本,用后将笔记本退还保密员保管。
- 离休干部阅读秘密文件,应有组织地到老干部工作部门阅看。
- 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
- 负责递送秘密文件的同志,要履行签字手续,将文件放在文件包中,递送途中要妥善保管,禁止出入公共场所,严防丢失。
- 秘密文件要每半年清查核对一次,年底经清查核对后上交市局党委办公室。
- 秘密文件一经发现丢失,要在24小时内报市局党办室。
- 严禁复印秘密文件、资料。
- 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稿不要自行处理,要交负责保密的同志统一销毁。
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 坚持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密、科学地保管。
- 经常检查库房的“六防”设施和安全措施,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
- 保管干部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 借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档案主管部门,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 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和计算机室应四室分设。
档案室的保管、保密制度
为了确保档案室的安全,使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 本室人员一定要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记录的机密不记。
- 借阅档案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制度,及时清点和催还档案。
- 档案室内不准接待亲朋好友。
- 档案室内不准召集各种会议。
- 与本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 为确保档案安全,严禁在本室吸烟。
- 随时保持本室卫生,以利于档案的保存。
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及市卫生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保障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保密委员会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上网用户(科室及部门)所属的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同时教育并督促上网用户严格执行国家、市、局、医院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建立相应的保密管理网络,落实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二、上网用户(科室及个人)上网前必须与所属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及医院保密委员会签定安全保密协议。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合法与境外交换的秘密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四、联网计算机如出现违法宣传品、出版物,在消除的同时应立即报医院保密委员会备案;发现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医院保密委员会。
五、遵循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保密工作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联网保密协议书
??? 计算机入网严格遵守《天津市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津国保[98]4号)及天津市卫生局和医院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发现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
-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 涉及医院科研立项内容及科技保密的信息不得上网传输。
- 遵循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应接受有关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复印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复印机、速印机的管理,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现作如下规定:
一、凡有复印机、速印机的科室及部门,要对复印机、速印机的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二、严禁复印秘密文件、资料。
三、如需复印本单位本部门内部使用、含保密内容的资料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凡复印、速印稿件的残页、蜡纸,特别是经批准复印的本单位本部门内部使用的含保密内容的资料残页、蜡纸,必须由复(速)印人员统一销毁,不得乱仍。
五、本着节约和保证机器正常运转的原则,严格掌握复印份数。
涉密人员保密制度
1.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做到不丢失文件,不泄密。
2.严格密级文件、重要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要及时准确。
3.密级文件、重要资料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制、携带外出。对密级文件、人事变动、重要会议内容和保密数字,不得泄露。
4.需上级销毁的文件、资料等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送指定地点统一销毁。医院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按上级要求,由医院党办或院办统一销毁。
5.工作调动时,要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对丢失文件、失密、泄密事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电话传真机使用管理办法
- 本机只限于工作文件的传输时,对需传输的文件严格执行密件与一般文件的传递手续。
- 本机由部门设专人管理和使用。负责该机的同志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严格管理。
- 对收发文件要进行认真登记,并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要严格保管好留存文件,年底要进行核对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立卷或登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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