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津台两地民间交流摄影大赛及作品展”作品的通知

  全院广大职工:

  天津市政府台办、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将于2007年7月至10月共同主办“津台两地民间交流摄影大赛及作品展”,欢迎职工中赴台人员、参与涉台活动的干部群众、台胞台属中的摄影爱好者及长期联系的台湾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一、时间安排

  截止2007年7月28日前,根据征稿要求,将作品报送人民医院党办。

  二、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主要反映20年来,津台两地人员往来、医学交流合作的动人画面和丰硕成果。主要分三个板块:

  1、“天津印象”。在津投资、工作和学习以及来津参观考察的台湾同胞,以影像表达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内心感受,展现天津风貌。

  2、“宝岛风情”。在津台胞台属赴台探亲,两地医务人员赴台交流考察,以影像展现台湾风情,及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的感人场景。

  3、“交流掠影”。以镜头纪录津台两地交流合作取得的成果。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作品制作成10英寸照片(没有底片的老照片除外),勿装裱,谢绝个人观光照及合成照片。

  2、每位参赛者限交1-2幅(组)作品,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标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台胞证)号码、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email),附100字以内作品简介,并注明稿件拟投板块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个人资料必须真实。

  四、征集规则

  1、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本次活动宣传以及天津市公益宣传等非商业性目的活动,不另付稿酬。

  2、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摄影作品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收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部分特殊情况除外)。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篡改他人作品。违反者,联展组委会有权取消入围、获奖者资格。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五、奖项设置

  每个作品板块分别评出:一等奖(奖金1500元)一名,二等级(奖金1000元)2名,三等奖(奖金600元)3名,优秀作品奖300名。

  大赛设立特别奖,对纪录津台两地交流具有特殊意义的珍贵照片予以奖励。

  人民医院党办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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