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陪训实行办法》:
1、督促培训基地按时完成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和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培训任务。
2、负责每年度住院医师医学基础理论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考试报名工作,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培训手册上。
3、收集住院医师每年度完成专业外语译文、综述或论文。
4、住院医师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后,对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陪训合格证书。
二、落实《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1、研究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为发展天津市人民医院继续医学教育提出建议。
2、拟定天津市人民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申报国家级、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面向全市或全国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并发学分证书。
4、负责编写每年度院内继续医学教育课程安排,配合先进的教学设备,加强规范化管理。
5、负责天津市人民医院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每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的综述收集、初评、上报工作。
7、对临床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每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材料的收集、统计工作。
9、每年11月底报送工作总结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10、迎接卫生部周期性年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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